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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出境期限内,发生哪些情形之一的,执行法院应及时办理解除限制出境手续

发布时间:2013-10-30 10:28:27


    问:限制出境期限内,发生哪些情形之一的,执行法院应及时办理解除限制出境手续?

    答:限制出境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法院应及时办理解除限制出境手续:

    (一)案件所涉债务清偿完毕;

    (二)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

    (三)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

    (四)裁定终结执行;

    (五)执行法院认为可以解除的其他情形。

    解除限制出境措施的,执行法院应当经合议制作裁定书,经执行局长签批,层报省法院审批。省法院应当在7日内审批完毕。审批后应将裁定书分别送达有关当事人和协助义务机关,并及时发还扣留的出入境证件。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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