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出境期限内,发生哪些情形之一的,执行法院应及时办理解除限制出境手续
发布时间:2013-10-30 10:28:27
问:限制出境期限内,发生哪些情形之一的,执行法院应及时办理解除限制出境手续?
答:限制出境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法院应及时办理解除限制出境手续:
(一)案件所涉债务清偿完毕;
(二)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
(三)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
(四)裁定终结执行;
(五)执行法院认为可以解除的其他情形。
解除限制出境措施的,执行法院应当经合议制作裁定书,经执行局长签批,层报省法院审批。省法院应当在7日内审批完毕。审批后应将裁定书分别送达有关当事人和协助义务机关,并及时发还扣留的出入境证件。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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