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连获三项荣誉
作者:孙玉虹 发布时间:2013-11-01 09:38:46
近期,县人民法院再次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民事审判二庭庭长于也同志,被全国妇联、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民事审判一庭,被大庆市妇联授予“全市五一巾帼集体”称号。
获得这三项荣誉,是县人民法院多年来不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服务“平安杜尔伯特建设”的积极成果。她将鼓舞广大干警站在新起点、迎接新挑战、夺取新成绩。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