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13-11-06 09:46:33
问:评估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答:评估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
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后,应当在委托书指定的期限内完成评估报告并提交执行法院。评估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委托单位和受托单位名称;
(二)对委托评估的标的物概况,如权属、位置、数量、瑕疵等情况的描述;
(三)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
(四)关于评估依据、原则、方法以及评估过程的说明;
(五)评估结果、评估报告有效期的起止时间;
(六)评估标的物的权属资料复印件、现状照片、评估委托书复印件、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签章及其资质证书的复印件等;
(七)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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