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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竞买人应当于拍卖之前预交保证金吗

发布时间:2013-11-06 11:08:21


问: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竞买人应当于拍卖之前预交保证金吗?

答: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竞买人应当于拍卖之前预交保证金。应当预交保证金而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市价的5%。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应当在3日内退还;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应当于3日内退还竞买人。

    标的物评估价低于100万元的,执行法院可以委托和监督拍卖公司代为收取和退还保证金。拍卖机构应向执行法院提交代为收取保证金的清单。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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