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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也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发布时间:2013-11-07 14:47:34



杜尔伯特县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被大庆市总工会评为“全市五一巾帼奖集体”(从左至右为王丽杰、于也、付蕾)

    近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原民一庭)庭长于也同志,被全国妇联、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这是建院以来,法院干警个人获得的第一项国家级荣誉,不仅是于也同志个人的光荣,也是全院干警的骄傲。

    于也同志1988年考入县人民法院,25年来,她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正科级),一直奋战在民事审判战线,像螺丝钉一样拧在为民排难解忧岗位不松劲,这在大庆市法院系统是独一无二的,在全省法院也不多见。

    常年面对老百姓的“家长邻短”纷争,于也从不说一个“苦”字,也不说一个“烦”字,她以坚强的毅力、耐心的释理、公正的裁判,“巧理千家事,温暖万人心”,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信任。她曾获得县三八红旗手、大庆市三八红旗手、大庆市优秀妇女维权协调员、大庆市文明干警标兵等多项荣誉;她领导过的民事审判一庭,被大庆市总工会评为“全市五一巾帼集体”,被省老龄委和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老年维权岗先进集体”,连年被评为大庆市法院系统先进庭科室,为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增添了光彩。

    于也处理过行行色色的民事纠纷,让很多当事人愁脸而来,笑脸而归。其中,最让当事人难忘的是“维权弱者”。

    于也常这样讲: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有相当一部分是弱者,他们来到这里,是把最后一丝希望寄托给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对此,我没有别的选择,只能与公平、正义站在一起。

    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组建维权合议庭。针对近年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丧偶妇女遗产继承、出嫁女财产继承、家庭暴力、不赡养老人等侵害妇女、儿童和老年人权益案件增多的实际情况,于也在院领导的支持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成立了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自己担任审判长,选两名有审判经验的女法官担任合议庭成员。同时,邀请院长、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为合议庭顾问,还邀请县妇联五名干部为人民陪审员,专门审理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县对山奶牛场的王春芳患子宫癌急需求医治病,其丈夫张言不但不拿钱给妻子看病,还提起离婚诉讼。开庭前,于也请县妇联两名干部到调解室协助做思想疏导工作。通过宣讲夫妻有相互抚养的法定义务和妻子生儿育女、侍候公婆、勤俭持家的奉献精神教育,终于使张言认识到了错误,当场表示:撤回起诉,接妻子回家,明天就安排钱去大庆油田总医院给妻子治病。

    泰康镇幸福村81岁的李丽香老人有三个儿子,互相推脱责任,谁也不乐意承担赡养义务。案件材料转到于也案头,她立即联系村委会主任,讲明情况,请他组织30名以上村民参加两天后的公开开庭断案。庭审中,老人含泪诉说了生活艰辛,法官依法依情教育,使老人的三个儿子自认不道德、不守法的错误,当庭商定出合理的赡养办法,使旁听的村民受到一次生动教育。庭审结束后,一些村民要求于庭长多深入村屯以案释法,帮助大家提高法律意识。

    维权合议庭成立两年多,已经审理63起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纠纷、侵权类民事案件,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产生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注重总结维权经验。于也不仅重视维权审判办好个案,而且注重总结好做法。如在离婚案件中,因孩子抚养双方发生争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方的意愿;因财产分割双方发生争执的,女方无过错。在住房、抚养费、物质分配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无经济来源、自理能力低及老年妇女的诉讼费用,提请院长批准,进行减免处理,让弱者打得起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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