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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格权

  发布时间:2013-11-11 10:06:49


    人格权是主题所固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为维护主体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权利。

    首先,人格权是主题所固有的权利。人格权自公民出生之日起、自法人成立之日起即由公民、法人所享有。不论公民的年龄、智力、民族、社会地位,都平等地享有人格权。而且,人格权专属公民和法人所有,不得由主题转让、抛弃和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干涉和限制。

    其次,人格权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人格利益是指主体的人身和行为安全、自由以及精神自由、尊严等方面利益。具体包括主题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生命、健康、姓名或名称、名誉、肖像、隐私等。人格利益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多体现了一定的精神利益。尤其是名誉、肖像、隐私、自由、贞操等利益,是以人的精神活动为核心而构成的,是典型的精神利益。而即使如生命、健康等人格利益,虽然侵害它们对人身这一物质性客体造成了损害,但伤害人参给公民造成的精神痛苦无疑也侵害了公民的精神利益。

    人格利益虽然多表现为一定的精神利益,并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但人格权仍与财产具有相关联性。首先,人格权是主体从事社会交往和活动的必备条件,人格权的享有会影响其财产权利的享有及使用。其次,对人格全的损害往往间接给受害人财产带来损失,如侵害生命健康权造成受害人的丧葬费、医疗费等损失。最后,侵害人格权的责任方式也包括赔偿损失,受害人还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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