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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分立为两个或多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否裁定追加分立后存续的企业为被执行人吗?

发布时间:2013-11-12 10:26:31


问:被执行人分立为两个或多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否裁定追加分立后存续的企业为被执行人吗?

答:被执行人分立为两个或多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以裁定追加分立后存续的企业为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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