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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写行政案件被上诉答辩状?

  发布时间:2013-11-18 15:00:06


    行政案件的答辩状,与其他答辩状在格式和写作要求等方面基本相同。它分三部分:

    (1)首部。包括标题,标题也可只写>;双方当事人基本概况。

    (2)事实与理由部分.这部分要从事实和理由两个方面用证据和法律进行答复和辩驳,从而提出观点和要求。

    (3)尾部.包括二审法院的名称,答辩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

    附实例如下,供参考。

    行政案件被上诉人答辩状

    答辩人(一审被告):X市X区工商局,地址:XX市X区X街X段X里X号。

    法定代表人:朱X,男,系X区工商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赵X,男,1950年7月出生,汉族,系X区工商局副局长,现住X市X区X街X号,办公室电话:XXX,邮政编码:XXX。

    被答辩人(一审原告):X市机械服务中心。地址:X市X区X街X号。

    法定代表人:夏X,系X市机械服务中心经理。

    委托代理人:杨X,系X市机械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我局根据事实,依据法律,作出如下答辩。

    一、上诉人所从事的经营贸易活动,违反了国家法律,与《XXXXX》第×条第×款之规定相违背,应当受到罚款处罚。我局工作人员在查验上诉人与其客户的经济合同时,发现上诉人有违反工商法规的行为,即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贸易活动。我局工作人员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在获取确凿证据之后,经我局局委会研究决定,给上诉人予以相应的行政罚款处罚,并在正式向上诉人宣布后,当场将处罚决定书予以送达。

    二、我局的行政处罚行为合法正确,没有侵犯上诉人的合法权益。首先。我局确认上诉人违法经营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详见调查材料)。近年来,上诉人未经工商部门许可,多次违法从事贸易活动,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到,曾向X市有关部门申请增加经营范围的问题。其实,他们只是找到XX单位一位领导,这位领导写了一张便条,他个人认为可以经营。但这不属他的管辖范围内的事,况且,他的批示,又不代表他所在单位。而上诉人经营范围问题,归我局管理。故X领导的批示无效。其次,我局对上诉人违法经营问题,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照法律,即第X条第X款的规定进行合法处罚,没有对上诉人进行非法侵害。因此,我们不能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根据以上答辩理由,我局请求二审法院依法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保证行政执法活动依法正常进行。

    此致

    X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X市X区工商局

    法定代表人:朱X

    委托代理人:赵X

    一九九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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