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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的执行

  发布时间:2013-12-06 09:25:29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这里所说的“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没有建立拘役所的,可放在公安机关的看守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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