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发布时间:2013-12-09 10:25:17
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裁定书中应当载明执行标的总额、已经执行的债权数额和剩余的债权数额,并写明申请执行人在具备执行条件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剩余债权。
(二)执行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下达裁定前应当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有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另行派员组织当事人就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进行听证;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执行法院应当就其提供的线索重新调查核实,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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