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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它正当理由耽误期.

  发布时间:2013-12-10 09:50:03


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它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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