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的公布,标志着各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依法上网公开,已提到了非常重要的工作日程。作为基层法院,面对案多人少、工作量大、要求较高的具体困难,必须从现在开始,对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早认识、早规划、早行动,实现预期效果。
裁判文书上网,是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司法公开的必然举措,是以公开树公信的坚定选择。对此,全院干警要有明确的认识。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的“专利”产品,也是人民法院的“脸面”,是人民群众切身体会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直接载体。因此,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就显得十分重要。
近两年来,全院的裁判文书质量呈逐年提高态势,但仍存在一些不尽人意之处。如,数字不准、标点符号错用、形近字误用等低级错误,还有引用法条不确切、论理简单生硬、前后逻辑不清等深层次缺陷。这些问题,无疑让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有失风范,应当从基础做起,从现在改起,切实把裁判文书质量提高一大步。
裁判文书上网势在必行,对每位法官是压力也是挑战,现在就要着手做积极准备工作。
一要细心门面。裁判文书上网的直接影响是判词在网上“露脸”,不能颜面无光。也就是说,判词的准确与否,表述的恰当与否,决定了裁判文书的档次。所以,法官在运用判词时,一定要专心、细心、注重格式、规范语词,务求精准,在门面上让大家认可。
二要精心说理。能说明法理、事理的裁判,是人民法院公正、公平、正义的最佳注脚,也是以理服人、服判息诉的必要保障。判词上网公开与充分说理相结合,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如果判词不说明理或缺理,非但不能服人,还会招致多方质疑批评,损害司法公信。为此,精研“内功”,提高自身的真本事,让判词尽显法律的严谨、理性就显得刻不容缓。
三要悉心得失。裁判文书上网,给法官带来一定思想压力,怕“出事”,这可以理解。在压力面前,应当变压力为动力。一方面,倒逼法官改进判词写作水平,认真说理、审慎下判;另一方面,去掉自悲意识。在正确认识能力差距的前提下,增强“我能行”的自信心,大胆实践、勇于克难,在“难”中踏出一条成功路。
四要宽心法官。裁判文书上网后,可能在个别环节引发一些人的误解,甚至引来舆论炒作,让法官陷入困境。但不要怕,要相信领导和同志们的智慧与力量。真的错了,是我们的失误,马上就改;如果是外界的偏见或不理解,进行有序的纠偏直至制裁,确保裁判文书上网活动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运行。同时,还要相信绝大多数干部群众,能够理解法官的适度失误,能够给予法官相应的耐心和善意期待,支持裁判文书上网,实现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