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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凭证存在手写和打印两种方式的以哪个为准?

  发布时间:2014-01-07 15:18:58


    问:请问如果保险凭证存在手写和打印两种方式的话,应该以哪个为准?

    答:您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十四条规定:

    保险合同中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则认定:

    (一)投保单与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不一致的,以投保单为准。但不一致的情形系经保险人说明并经投保人同意的,以投保人签收的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内容为准;

    (二)非格式条款与格式条款不一致的,以非格式条款为准;

    (三)保险凭证记载的时间不同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四)保险凭证存在手写和打印两种方式的,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手写部分的内容为准。

    因此,若保险凭证存在手写和打印两种方式的话,应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手写部分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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