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诉讼指南 法院执行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发布时间:2014-01-19 20:03:34


    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