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诉讼指南 法院执行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

  发布时间:2014-02-11 14:33:08


    ①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毋、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无顺序上的要求。

    ②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

    ③须由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宣告。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