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院党组的部署,一心人民法庭自觉地把践行“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到具体司法活动中,依据案件胜诉者的申请,集中力量加大了执行工作力度,仅用7天,就执结10起执行案件,执结标的额达83,400.00元,受到辖区知情群众的称赞。具体做法有四个方面:
一是领导重视。主管法庭工作的副院长不但亲自听取工作汇报,还与庭长、干警研究分析每起案件的突破口,对来自社会上的一些干预,妥善地处理,增强了干警的信心。庭长虽然是个女同志,但和年轻的男干警一样,双休日也不休息,坚持在一线指挥,鼓舞了每名干警的士气。
二是改进方法。针对一些被执行人故意躲避执行的不配合行为。法庭干警改变常规的执行作息时间。一般情况下,早晨5时出发,6时前赶到被执行人的住所地,把被执行人堵在炕头或饭桌上,使他们没有躲避的机会,只能在执行通知书或裁定书上签字。
三是据理释法。当一些被执行人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仍心存疑虑时,法庭干警不厌其烦地给予依法说明,并告知如不履行应尽的义务,将会受到必要的司法处罚。使多数被执行人认识到躲避执行的不良后果,加深了主动履行的意识,有4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给付义务。
四是严肃执行。对抗拒执行、多次躲避执行,有履行能力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的3名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强制其履行应尽义务,见到积极效果。克尔台乡官尔屯村包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被执行人,他承认借款事实,也承认有偿还能力,就是以种种理由拒绝给付义务,且态度蛮横。在被司法拘留后,他承认了错误,偿还了所有欠款。
据统计,截止到11月末,一心人民法庭受理执行案件85起,已执结83起,执结标的额为137.087万元,以实际行动赢得了辖区各族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