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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证据的特征

  发布时间:2014-02-17 11:18:56


    ①客观性。即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对案件事实的客观反映和真实记载,不能有任何主观随意性,不能为任何人的主观意志所左右。

    ②相关性。即证据必须要与待证事实之间具有某种内在的联系,表现为两重情况:一是证据本身就是待证事实的组成部分;二是虽不是待证事实的组成部分,但与待证事实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并能够为待证事实提供证明情况。

    ③合法性。即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形式并按法定程序取得:第一,证据的来源合法; 第二,证据的收集方式合法;第三,具备合法的形式;第四,须经法定程序审查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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