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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4-02-18 15:34:12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近期三起重大道路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2012〕3号

    近期,全国连续发生了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并带来严重的社会影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1年12月31日14时40分左右,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一辆号牌为贵JD3537的面包车(核载8人,实载13人),沿不具备通车条件、正在建设的乡村道路从榕江县兴华乡开往该乡摆乔村。当行至距离摆乔村约1.5公里上坡处时,有乘客发现车尾箱门打开,有物品掉落。驾驶人停车并下车捡拾物品时,车辆向后滑动约4至5米,坠入车辆右侧斜高约200米的悬崖下,造成10人死亡、2人重伤。据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临时停车操作不当。

2012年1月3日6时40分左右,河南省周口市路路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豫PY0210的重型半挂货车沿沪昆高速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1431公里900米处湖南省境内时,失控撞断中央隔离护栏并横在对向超车道内。随后,河北省石家庄市鑫源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冀A61231的大型客车(核载55人,实载54人),在对向超车道由东向西行驶到此处,与豫PY0210号重型半挂货车相撞,造成13人死亡、41人受伤。据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重型半挂货车驾驶人疲劳驾驶,在道路弯道处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半挂货车撞断中央隔离带,妨碍对向车辆通行。

2012年1月4日18时30分,安徽省黄山市凯鸿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皖J06318的大型客车(核载53人,实载57人, 其中包括4名幼儿和1名儿童),从浙江省义乌市沿沪昆高速公路由东向西前往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当车辆行驶至沪昆高速公路1765公里500米处贵州省境内时,失控撞断中央隔离护栏和对向车道外侧波形护栏,翻下道路左侧深8.8米的垂直边沟,造成18人死亡、39人受伤。据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大客车在长下坡湿滑路段车速过快,导致车辆失控翻车。

上述事故的发生,不仅暴露出非法营运、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问题,也暴露出部分地区在公路安全管理、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旅游包车安全监管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已对上述三起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安全。各地区要按照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1〕5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统一部署,认真研究分析春运期间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的形势,针对冬季雾、雪等恶劣天气较多和节假日返乡、赶集、探亲等人流集中的特点,查找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事前督促和事后检查,务必把各项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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