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形之一的,追究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发布时间:2014-02-20 09:01:30
问:有哪些情形之一的,追究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奢侈奢华问题严重,对发现的问题查处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
(二)指使、纵容下属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
(三)不履行内部审批、管理、监督职责造成浪费的;
(四)不按规定及时公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信息的;
(五)其他对铺张浪费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
责任编辑:执行局林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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