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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人民法院可否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发布时间:2014-02-20 09:20:05


    问:债务人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人民法院可否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答:债务人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在担保物权消灭或者实现担保物权后的剩余部分,在破产程序中可用以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其他破产债权。

责任编辑:执行局林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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