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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主张抵销,管理人以哪些理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发布时间:2014-02-20 09:46:19


问:债权人主张抵销,管理人以哪些理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答: 债权人主张抵销,管理人以下列理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尚未到期;

(二)破产申请受理时,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的债务尚未到期;

(三)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

责任编辑:执行局林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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