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六个月内发现瑕疵,由谁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发布时间:2014-03-17 10:11:31
问: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谁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答: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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