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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14-03-20 11:21:31


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称,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通知还称,对被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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